91、脚踝(1 / 2)

靳宁楷绝对担得起恋脑这个衔。

从她中说的“我喜欢恋脑”到他耳朵里就自动翻译为“我喜欢靳宁楷”。

这项技能时常被宋均尘用来打趣他,就是俗称的自我攻略。

给他发露骨短信是喜欢,跟他玩脱衣服游戏是喜欢,予他身体的亲密是喜欢,就连往吃里加芥末也被他看作是喜欢。

当他拍了芥末姿饭的图片发小群里,并附上一句“姑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