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凶手中有人被重伤,一行人仓促离开,把兵刃丢在了案发现场,等到他们发现这一重大疏漏之后,只好让同伙赶来藏匿凶……
而后赶来的同伙或许不认得哪一把是凶,于是只好将两把全藏匿。
方法也不难,只要把兵扔过墙,再有人过去藏起来就行了。
昨晚巡兵中有人离开,也许就是为了藏匿凶,而现在只要确认昨夜在他们发现尸体之后、监察司的人赶到之前是否有人独自在巷中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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