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是,直接入奴籍,终身不可更改。
要知?在本朝,卖身契也是有年限的,多半都是几年或者?十年光景,卖终身的肯定有,但不多。而奴籍按理说是可以改成良籍的,只要主家愿意放人,无法更改户籍的是贱籍。
县太爷的意思是,要么老?实?服刑,要么就签终身不变的奴籍,而且必须限定这辈都无法离开洛江县境内,一旦离开视为逃奴。
可哪怕这样,他们也愿意。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还有啥好说的?
不过,县太爷还是搞了个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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