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避嫌(1 / 2)

美人谋律 柳暗花溟 1913 字 7个月前

春大山想答应,但他知女儿自从经历过大难,现在很有主见,因而目光询问。

哪想到春荼蘼上前一步,躬身,“谢谢韩大人的好意。只是身为被告的代诉者,是要避嫌的。您和康大人都是本案的陪审官,若接触太多,怕遭对方诟病,我们还是住客栈的好。”

在现代,律师是不能和所承接案件的主审法官过往密切的,在欧法系,律师连陪审团也不能接近,不然若对方投诉你违反诉讼法律,就会导致审判无效。在古代虽然没这么严格,却还是要注意一些。

春荼蘼只是公事公办的意思,但听在韩无畏耳朵里,却是拒绝和划清界限,反倒令他生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