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个人的确不是个明的人,弟弟才刚死,就当着我面大张旗鼓的想独揽大权,愚蠢的法,一不会忍耐,枉费还对他那么期待,以为是个对手,结果却个是白痴。没费多少工夫,就把那个人拉台,但没有除掉他,十六的我在法律上还需要监护人,公司也需要个傀儡来主持大局,所以,我留他。
十八岁,正式接管了公司。利用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不断将公司扩大,直至它成为这个领域的领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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