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见自己大掌里那乎乎,细又白净的脚,一只手就能轻易握住,勉压住心里的绮念,轻手轻脚地为仪宁穿袜穿鞋。
蒙豫虽然是天生将才,在战场上和小兵们同吃同住,但那只是他稳定军心的手段。
实际上他的脾气并不好,一战场就是混世魔王,人们都得小心侍奉,稍有不顺就是军棍加身。官场上除了政敌,也少有人敢和他呛声。
这般耐心温顺地伺候别人穿鞋,说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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