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不在乎,重要的是跟什麽人一起吃,东西才会咽得,而且更好吃。
譬如说,我很喜欢吃牛排,偏偏住在鸟不生蛋的小镇,连一家西餐厅都没有。
有时候,嘴吧馋到哭八夭,我只能上野狼猛催油,噗噗噗,一气杀到桃园。
问题来了,我讨厌孤单,忘了从几时开始,身边渐渐聚拢一群弟兄,供我呼喝、供我驱使,就像「那个人」一样,无论走到哪里,威风八面,跩得懒葩可大了。
不过,人多杂,有时会觉得他们实在吵死人。
有次烦到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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