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律师信(2 / 2)

ken靠上来看:「那所以不理她,就不会离婚是吗?」

德明抓抓:「这封信的意思是,她有离婚意愿,但不愿意自己跟你谈,要透过律师跟你谈。所以这样搁置也不是办法,通常是不建议不理,会建议两人到场沟通协调。这上面有协调日期及律师事务所地址,通常当事人当天都会到场。皓哥可以去听看看绢姊开的条件,当天不要决定任何事,不要签任何文件。除非,你觉得她开的条件可以,当天也可以签字。或者你也可以请个律师,让律师去对谈。」

许皓又问:「上面写什么时候?在哪里?」

ken拍了许皓一:「哇靠,你不会自己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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