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甲方自然是刘康,而乙方就是柳馨。
照理说像柳馨这上过等教育的人是应该明白这所谓的协议的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益的。
但是她却又不得不答应。
首先,她有把柄在刘康手上,她真的很怕这个男孩会乱来,因为自从他们发生关系后,她直接颠覆了原来对这个男孩的认识,她发现自己以前竟然完全不了解他。
她也真的怕他时不时拿视频威胁,正的时候又打电话给她亲密的人,柳馨觉得,这个协议至少可以先稳住他。
第二,那天刘康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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