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公告:钱锦华于43年订立的遗嘱现已生效。内容如。>
遗嘱人:钱锦华
本人死后,企公司、业、银行存款、主宅由儿希洛祈继承。
x银行存款中的1亿现金以及国外别墅均赠与王从礼。
本遗嘱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经立遗嘱人认可后,由公证人、见证人及立遗嘱人共同签名。
立遗嘱人钱锦华
见证人亚沙
见证人羽
公证人光
4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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